佛山市第二十五小学章程
佛山市第二十五小学学校章程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小学管理规程》和新颁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》等教育法律法规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章程。
第二条 学校名称:佛山市第二十五小学
学校地址:佛山市燎原路五号
第三条 学校性质: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直属公办全日制小学。学校实施初等义务教育,学制为六年。
第四条 学校培养目标:初步具有爱祖国、爱人民、爱劳动、爱科学、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;遵守社会公德的意识、集体意识和文明行为习惯,良好的意志、品格和活泼开朗的性格;自我管理、分辨是非的能力。
具有阅读、书写、表达、计算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,了解一些生活、自然和社会常识,具有初步的观察、思维、动手操作和学习的能力,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。学习合理锻炼、养护身体的方法,养成讲究卫生的习惯,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初步的环境适应能力。具有较广泛的兴趣和健康的爱美情趣。
第五条 面向全体学生,全面贯切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,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,培养德、智、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。
第六条 学校办学宗旨:学校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,实施素质教育,提高教育质量,使学生在品德、智力、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,为培养有理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。
第七条 学校办学理念
(一)办学定位——学习乐园,成才摇篮
(二)发展目标——质量优良,特色鲜明
(三)办学方针——继承借鉴,科研创新
(四)管理方略——以人为本,以章为行
(五) 校训 ——学创